关于进一步规范杏耀平台教职工离职程序的通知
北人发【2012】8号
为加强学校在编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离职程序,避免离职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滞留,现就教职工离职程序及后续手续办理通知如下🐕🦺:
一🏈、离职程序
1.个人申请或单位报告👩🏭。
1)主动申请调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由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2)拟解聘或终止聘任的教职工,二级单位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将解聘或终止聘任的信息告知本人(签收),并提交书面报告以及相关的依据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
1)主动申请调出的教职工,由二级单位审核后提出明确意见。如二级单位同意个人调出申请,应在个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向学校人事部提交同意调出报告🚝,报告内须明确说明停薪时间;
2)对拟解聘或终止聘任的教职工❌,由二级单位直接提交报告至学校人事部审批,报告须明确说明解聘或终止聘任的缘由、解聘或终止聘任的时间以及停薪时间;
3)二级单位在“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合同管理”、“人员减离管理”等相关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3.学校审批。
学校按规定进行审核批准。
4.办理离校手续。
1)学校将审批结果通知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应及时了解个人校内资源占用情况、督促个人在离校前办结校内各类项目⚙️⚱️;
2)人事部在“系统”内进行减离处理,同时发送邮件通知校内相关部门;
3)二级单位应及时(解聘或终止聘任的,应于解除或终止时间前30日)书面通知个人办理离校手续。因二级单位未及时督促办理离职手续引起的人事档案关系滞留等问题由二级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个人在限期内(停薪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转出人事关系⇢、个人档案🔁。如他人代办🏋️♀️,须有本人签字的委托函👌🏽、身份证复印件。
5.人事部定期向校内各相关部门提交当月离职人员书面名单🛑。
二、特殊情况处理程序(本人未在限期内办理离校手续)
1.实行二级人事代理的离职人员:
1)在学校审批同意后,如果本人未在限期内办理离校手续,二级单位须向人事部提交报告,说明书面告知个人办理离校手续情况、催办情况和处理意见;
2)学校审批二级单位报告,档案办(人才交流中心)依据二级人事代理规定转出离职人员滞留人事档案,同时二级单位须提供相应协助。
2.未实行二级人事代理离职人员📍:
学校审批同意后🤵🏽,如果本人未在限期内办理离校手续,二级单位须向人事部提交报告,说明书面告知个人办理离校手续情况、催办情况和处理意见👱🏼♀️。同时要求二级单位继续通知催促本人办理档案转出手续𓀃。在个人人事档案关系滞留期间,学校人事部门不予出具任何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