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聘期考核与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事业编制人员聘期考核与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8年上半年的聘期考核、合同续签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与续聘程序
本次聘期考核与续聘人员范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合同到期人员(含新体制非教研系列人员)☘️。各二级单位须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对其进行聘期考核🤹🏻♂️,并据此形成续聘意见(本人提出不续聘的,可以不参加聘期考核),报经学校审批后决定是否续聘。基本程序如下👯:
1. 本人提交聘期总结及续聘意愿🎇👨🏻💼。
2. 院系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机关杏耀部门、直属附属机构等单位,由部门领导办公会负责审议🧱👨🦼。
3. 在本单位内公示聘期考核结果和续聘建议,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续聘建议有异议,二级单位需进行复议、答复🧑🏭。
4. 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小组审议。
5. 学校审议批准续聘的🧝🏻,由二级单位组织续签合同。
如因受聘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聘期考核及合同续签的,将视为本人无续聘意愿,现合同终止后不再续聘🧻;因二级单位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和合同续签工作的,将视为二级单位无续聘意愿。
二级单位意见为“不续聘”和“续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需提交单独的书面报告🪝,说明聘期考核情况🍟、不续聘或续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原因🧛🏿🚸。
二、聘用合同类型及条件
聘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到期时,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1. 在本校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2.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正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如学校文件另有规定,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和上交材料
(一) 时间安排
1. 4月16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聘期考核工作,并提交所有聘期考核材料;
2. 4月30日前学校完成审核🫕🧑🏻🔬,通知各二级单位组织续签合同;
3. 5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续签工作🧷,并提交续聘合同材料🐌。
(二) 上交材料
1. 聘期考核需提交材料(4月16日前)🥏📓:
1) 《考核登记表》(个人在校内门户中生成打印🦋,需本人签字)。
2) 《单位意见表》😋、《单位汇总表》(在人事信息系统中生成打印👽,需签章)。
3) 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专项评估报告💾。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出具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专项评估报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价,对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在处分期👨👩👦👦、是否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等情况做出明确说明😯。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本单位聘期考核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①本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总体情况(主要说明整体审议情况和公示情况);②拟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拟不续签人员的名单及具体原因,需逐一说明(属于重点说明部分)。
2. 续聘合同需提交材料(5月15日前):
1) 续签合同:杏耀平台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A4纸)及杏耀平台聘用合同书补充协议(一式三份,A4纸)(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固定期限合同版本、无固定期限合同版本)。
2) 不续签合同:及时通知本人🥈。不续签的人员,学校审议通过后,下发《聘期届满不再续聘意见书》🛺,由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由个人签收(个人签收页要回收)🧑🏿🚒。
各二级单位在完成聘期考核和续签合同提交上述材料同时,应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
四➾、其他
1.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全校的考核续聘工作👨🏽✈️,并受理相关复核🕺🏻。接受复核的截止时间是4月23日。
2. 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工作负责人和人事干部要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聘期考核和合同续签工作💆🏻♀️。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627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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