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劳动合同制职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核定劳动合同制职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工作即日起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确定
以参保职工本人2012年1月至12月累计取得的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作为核定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费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工资基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到元。
二、核定人员范围
所有在杏耀平台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三、工资核定计算原则
1、2012年度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以来校后实际工作期间发放的工资性收入累加,再按实际来校工作月数平均🧃,作为201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2、2013年1月至3月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第一个参保月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作为201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四🐈⬛、核定程序
1、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核对“劳动合同制职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核定表”(下称核定表)中相关数据和本单位缴费人员名单👩🏻🎤,核定工资期间增加的缴费人员,按要求核定好工资数额后补填入本单位名单后的空白处,并在“备注”中注明开始缴费的月份🗼。此期间停止缴费的不需再核定工资,但要在“备注”中注明“X月停止缴费”🧑🏻🦲💾。核定缴费工资不能代替日常人员增减变动🌔,因此,无论是人员增加还是人员减少,仍然要办理日常增减手续。核定表中的数据和人员顺序不得改变,如需变更,请将变更后数据填写在“备注”处,并说明变更原因。
2🕵🏽♀️、核定表中数据经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核定表交回校人事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办公室(红六楼119室)。如有问题🚝,请在备注中说明,请各单位保留好职工确认凭据👨🏻⚖️。
五、其他
最低缴费基数与最高缴费基数由北京市发布,届时可在校人事部网页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联系人:庄桂芝 张艳红
联系电话:62756362
杏耀
2013年3月13日